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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蚌埠医学院机关委员会委员联系支部工作制度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,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,增强机关党委与党支部的联系,提高党员教育管理质量,进一步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,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中共蚌埠医学院机关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机关党委”)委员除按分工履行职责和积极协助所在支部搞好党建工作外,还必须联系若干个其他部门党支部,落实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机制,巩固机关党委的工作基础,形成总揽全局、协调各方的工作模式。

二、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的主要任务:

1.协助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中央、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议、决定等;积极推进党支部参加党建理论研讨、基层党建主题实践活动等。

2.督促检查所联系党支部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开展各项教育活动,全面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评议党员、主题党日活动、评优评先等工作。

3.指导党支部建设工作,推进党支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、规范化和标准化,积极创建学习型、服务型、创新型基层党组织。指导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

4.了解掌握所联系党支部的政治、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,引导党支部围绕本部门中心任务开展工作,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。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、工作和现实表现的情况,加强教育管理,激励党员干部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
5.指导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,抓好党员的党性党纪教育。

6.督促党支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,及时向机关党委和学校党委宣传部报送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情况。

三、党委委员至少每季度要深入到所联系的党支部开展 1 次联系沟通,积极主动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和重大党建活动,了解和掌握党支部情况,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,具体指导和帮助党支部开展工作。

四、党支部要定期向所联系本支部的党委委员汇报工作,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沟通汇报,主动征求其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,积极配合党委委员开展工作,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。

五、机关党委定期听取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,分析、研究党支部工作和党员队伍状况,提出工作要求。

 六、党委委员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报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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